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规定,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且参加当年度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到前标级以上的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拟定5人,具体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平确定,择优录取。报名考生可在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作为志愿,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如下:
001 汉语国际教育 | 009 西班牙语 | 017 金融学 |
002 英语 | 010 阿拉伯语 | 018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003 英语(教育) | 011 日语 | 019 工商管理 |
004 商务英语 | 012 朝鲜语 | 020 会计学 |
005 翻译 | 013 葡萄牙语 | 021 公共关系学 |
006 俄语 | 014 意大利语 | 022 法学 |
007 德语 | 015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3 国际政治 |
008 法语 | 016 国际经济与贸易(日语) | 024 政治学与行政学 |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考生下载《上海外国语大学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申请表》(下载申请表.doc),按要求填写并打印;
2.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复印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台湾地区2018 年度学测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中学公章或经大学考试中心确认);
4.就读中学校长出具的书面推荐信(非必需);
5.获奖证书及可以体现学生情况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复印件。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于2018年4月30日前寄至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另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ao@shisu.edu.cn,其余材料不需要电子版。
四、选拔办法
我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中旬,具体安排将在上外招生网公布。我校不收取任何申请、面试费用。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申请者的当年度学测成绩(总级分)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直接相加的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学测成绩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对后,确认录取名单报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审核,由该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于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管理规定
台湾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学生相关管理规定。录取的学生凭通知书按指定的时间来校报到,在松江校区就读(上海市文翔路1550号),具体事宜届时参考《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级新生入学须知》。
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一起就读于各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每人5000元人民币/学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我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台湾学生与大陆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相同:每人1200元人民币/学年(松江大学园区学生公寓)。学生入校后可申请校内各项奖学金及台湾学生奖学金。
七、监督机制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86-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九、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