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日程安排
1、全校公共课考试安排
全校公共课定于12月29日(第十六周周六)至1月4日(第十七周周五)之间进行。本次公共课考试实行教务系统统一排考,12月21日12:00起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我的考试”查询到个人的公共课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到个人的监考信息(包括监考时间、监考地点、监考科目等)
2.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须于1月11日(含)之前完成,具体考试日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日程安排表于12月28日(第十六周周五)前送教务处备案。各院(系)最后一场考试必须安排在1月11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进行,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离校。1月11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学校与教务处将对各院(系)进行例行检查。
3. 全校一年级英语统测定于1月7日(第十八周周一)上午8:10-9:50进行;二年级英语统测定于1月8日(第十八周周二)上午8:00-9:45进行。
4.关于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1。
二、寒假和下学期开学日期
1.学生寒假从1月14日(周一)至2月23日(周六)止。
2.教职工放假日期从1月21日(周一)至2月23日(周六)止。
3.下学期报到注册日期为2月24日(周日),2月25日(周一)正式上课。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工作要求.docx
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