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19-0332发布时间:2019-05-16浏览次数:214设置

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曙光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公开、透明,学校将在事前公告,事后公示,并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学校将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学术诚信情况,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2项。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名,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参加统一答辩。

     四、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19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校内截止时间为5月24日下午3点,请在此之前将申请书纸质版1份(无需签字盖章)提交到408办公室,同时发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通过校内评审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6份、汇总表1份),具体安排将在评审结果公示中同步通知。

      联系人:兰丽宁;

      电话:35373117。

曙光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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