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日程安排
1、全校公共课考试安排
全校公共课定于6月17日(第十七周周一)至6月28日(第十八周周五)之间进行。考前学生可通过教务系统——“我的考试”查询到个人的公共课考试信息,(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等);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考试安排”查询到个人的监考信息(包括监考时间、监考地点、监考科目等)
2.专业课考试安排
专业课考试须于6月28日(含)之前完成,具体考试日程由各院(系)自行安排,日程安排表于6月14日(第十六周周五)前送教务处备案。按照学校教学日历,各院(系)学生最后一场考试必须安排在6月28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进行,学生不得提前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由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报,经批准后方可离校。6月28日(第十八周周五)上午学校与教务处将对各院(系)进行例行检查。
3. 全校一年级英语统测定于6月24日(第十八周周一)上午8:15-9:45进行;二年级英语统测定于6月25日(第十八周周二)上午8:15-9:45进行。
4.关于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1。
二、暑假和下学期开学日期
1.学生暑假从7月1日(周一)至8月31日(周六)止。
2.教职工放假日期从7月8日(周一)至8月25日(周日)止。
3.下学期本科生报到注册日期为9月1日(周日),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4.下学期教职工从8月26日(周一)正式上班。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校区全日制本科教学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要求
一、复习与考核工作要求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院(系、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布置落实,严格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做好此项工作。重点要求如下:
1.期末复习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并确保留有一定的答疑时间,切不可泄露试题内容;如有违反者,将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教学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的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各课程考试应按照教学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命题,由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院(系、部)备案。试卷抬头按统一要求设计,试卷内容难易应有适当区分度,题量应和考试时间相吻合,并附有A卷和B卷、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每门课程试题答卷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学时。
3.复习考试期间,请各院(系、部)加强考试纪律的宣传,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学生遵守考试纪律的自觉性。教师应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凡发现学生考试作弊或协同考试作弊者,应按《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相关条款及时处理。
4.所有考试均启用“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考场记录表”,如有作弊等异常情况须在该表注明。考试结束后,主考和监考教师清点完试卷,根据要求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考场记录表”,并与考卷一同装订存档。
5.请主考教师在开考前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试卷页数,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我校考试纪律。
6.学生考试必须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无学生证(或一卡通)者须出示由院系出具的带有证件照并加盖院系公章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考试身份证明》(可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下载),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7.因病或本校考试时间冲突而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学生专区下载)并到所在院(系)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缺考处理。
8.考试期间采取两级巡视制度,校考场巡视组将对所有公共课考试和部分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各院(系)试场巡视组必须对本院(系)所有专业课考试进行巡视。巡视组须如实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并在考后将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二、成绩考核评定与记载
1.学生成绩的评定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规范》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执行。总评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90分以上或A等级)一般不超过30%,不及格率(60分以下或F等级)不超过10%。如有特殊情况,教师应向院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由院系进行备案。
2.成绩记载按《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工作规范》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执行。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该课程(包括公选课)考试结束一周内,登陆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输入课程成绩,并将成绩登记表送交各院(系、部)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在教师输入成绩后五天内完成成绩审核,并于开学三周内将书面期末成绩和补考成绩汇总后,送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