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索取号:G0060501001-2020-0216发布时间:2020-07-10浏览次数:1405设置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文件精神,上海外国语大学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招生计划不超过25名,招生专业为翻译专业。

 

二、专业简介

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专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翻译专业依托英语学科作为全国重点学科、上海市重点学科的雄厚师资力量和学术资源,拥有阶梯层次分明、方向门类齐全的课程培养体系。培养的毕业生德才兼备,综合素质突出,能胜任口笔译语言服务、教育、经贸、外事、文化、宣传、科研等领域的工作。上外翻译专业具有高端专业定位,强调翻译专业人才的外语能力、中文修养、国际视野、人文情怀、研究素养与跨文化沟通能力。

 

三、报名条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者可以报考:

1.  考生英语能力须达到“专业英语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含)以上”;

2.  考生本科毕业专业不属于外国语言文学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上海外国语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系统”(https://ehall.shisu.edu.cn/?ext1=xiaowai)进行注册,并按要求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715日。

1.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并将本人手写签名后的报名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2.提供证明材料。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2)本科阶段成绩单;

3)专业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证书(考生若同时拥有,请全部提供)。

考生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完整上传并进行网上提交后,完成网上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考生上传的报名材料应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该报名无效。

 

五、选拔程序

1. 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项。初审结果于720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2. 考核测试。学校将于724日举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测试,测试方式为线上考核,测试科目为英语翻译测试(满分100分)、英语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两项,考核测试总成绩为两项成绩直接加总。考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 录取办法。学校根据考生考核测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报名系统中公布。

 

六、管理办法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5.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管理监督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实施,择优录取,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八、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

邮编:200083

电话:021-35372563(教务处)、021-35372326(英语学院)、021-5538600655383668(招生办公室)

邮箱:ao@shisu.edu.cn

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外招生

 

九、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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