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什么是绿色通道?
答: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简单来说,就是“先入学、后交费。”
2. 问:绿色通道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答:(1)开学时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筹齐学费、住宿费;
(2)学生需要自行选择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
3. 问: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有什么区别?
答: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两类。经过数十年发展,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解决困难、完成学业的有力手段,具有政策性强、能够全部或部分覆盖学费、还款期限长、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学校支付等优势。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两者没有本质区别。
校园地助学贷款是学生在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我校的校园地贷款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虹口支行。学生可在9月入校后,在学校登记办理意向,并根据学校后续通知进行网上申请等手续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是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大部分省份由国家开发银行经办,部分地区由当地指定金融机构办理。需要办理的学生可以在暑假(7、8月左右)在生源当地申请,具体所需材料和要求以办理机构的要求为准。每年9月开学后,向学校提交回执校验码或其他相关材料。当地机构会在11月至12月将一年的资金打入学校账户。第二年如还需贷款可以于第二年申请续贷。
对于需要的学生来说,最重要的是结合自己的经济条件、实际状况,根据两种贷款的特点进行选择,两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办理。
4. 问:申请生源地贷款后还能申请校园地贷款吗?
答:不能,两者只能申请一个。生源地贷款是每学年开学前在生源地当地申请和办理,如果每年都要办理的话,只需根据办理机构的要求进行续贷申请即可。校园地贷款是在高校开学后在学校申请和办理。
5. 问:办理生源地贷款后需要给学校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不同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机构有不同的要求,具体应以经办机构的做法为准。以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的生源地贷款为例,申请学生需要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交贷款回执,以便学校完成后续的办理步骤。故学生需要注意保管好相关材料,密切关注学校的通知,争取第一时间交给学校。
6. 问:如果错过了生源地贷款申请是否可以申请校园地贷款?
答:生源地贷款因在学生所在当地办理,具有办理就近、方便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调整意向、还款便捷等特点。因此,建议学生及时关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信息,根据机构要求和自身状况进行申请。如果错过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申请,需要办理校园地贷款的,可以关注本网站通知或与所在院(系)辅导员联系,告知其申请意向并按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学校会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办理。校园地贷款申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9至10月。
7. 问: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注意什么?
答: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首先应该坚持诚信为本、实事求是原则,其次是需要如实、完整地提供有助于学校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完整的《本、预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或《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填表说明中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见每年的认定通知和以上表格的说明。
8.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一般何时申请?
答:通常情况下,学校每年4月集中受理在校生的认定申请,9月集中受理新生的认定申请。认定结果当年有效,下一学年需要重新认定。如突发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随时向所在院系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材料,学校审核通过后纳入资助范围。
9.问: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一般在什么时候进行?大约多少学生会获奖,只看学习成绩吗?
答:目前,本科学生奖学金分为几种类型。详见http://finaid.shisu.edu.cn/3066/list.htm。其中,校内的本科学生奖学金按学期进行评定,从第一学期起至最后第七学期止,每学期初评审上一学期的奖学金。其他的奖学金一般按学年进行评审,每学年开学(9月)评审上一学年的奖学金。
本科学生的奖学金中,校内奖学金大约50%的本科学生可以获评。校内本科学生奖学金是对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体育素质。其中,专业素质指的主要就是学习成绩。具体的要求和各方面素质的占比可参见《学生手册》。其他种类的奖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要求以该种类的评审办法或当年的评审通知为准。
10.问:服义务兵役或者基层就业毕业生的学生符合申请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条件,如果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应该选择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
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进行申请,但只能选择一种且选定后不可变更。在校期间部分年份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部分年份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只能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两者不能相加。试以我校本科学生的常见收费标准(学费65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举例说明:
例:学生A在大一时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年贷款获贷金额共计8000元,二至四年级未继续申请,但大学二年级时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获得了1000元的学费减免。大四毕业时他选择了基层就业,A应该申请学费补偿还是贷款代偿?金额是多少?
分析:第一年生源地贷款金额为8000元,其中6500元为学费。其余三年未贷款,实际缴纳学费为6500*3=19500-1000=18500元。
参考:如果选择贷款代偿,只能申请6500元代偿;如果选择学费补偿,可以申请18500元。因此,应就高申请学费补偿,金额为18500元。
11.问: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申请材料提交后,还应注意些什么?
答:是否获得补偿或代偿资格,要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结果为准,申请人可登录https://jcjy.xszz.edu.cn进行查询。在审批通过之前,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应按照助学贷款还款协议中的规定及时还款,以防止产生不良的还款记录影响个人发展。学校在收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拨款后,会及时将代偿款项汇入申请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确认获得补偿或代偿资格后,申请人还需要在毕业后第二、三年的5月左右,登录https://jcjy.xszz.edu.cn提交在职在岗确认等相关材料,以便进行后续审批。具体时间以当年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为准。
12.问:在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代偿的第一次资金后,学生还需做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校会对获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代偿资格的毕业生定期进行在职在岗调查,以了解学生在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因此,学生需要和所在单位共同配合开展该项调查。同时,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所在单位的情况外,在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前离开岗位的申请学生,应及时通知学校,学校将停止对其进行后续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