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申报公告。
二、2020年我校集中受理申报时间提前为10月26日-10月30日。
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学术著作类项目,申请人应先与出版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出版责任单位按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依据相关学术委员会或内部评审机制,公平、公正甄选联合申报的申请人,重点考察和评估申请人的资质和各项能力,择优联合申报。对于非主译的项目申请人,出版责任单位要重点考察其项目研究能力、中外学术交往和协调能力、项目组织能力等。确定申请人后,双方就外译事务的各项分工协商达成一致,并自行签订《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
2.审查合格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7份,含1份原件、6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3.项目申请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校科研处,请拟申报的老师于10月2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keyanchu@shisu.edu.cn,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定稿(含申请书、汇总表、翻译样章等)发送至keyanchu@shisu.edu.cn,标明“国家社科外译申报定稿”字样。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联系人:江亦舟
联系电话:35373335
报送地址:虹口校区6号楼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