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生困难补助实施细则
(上外学〔2018〕7号)
为帮助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给予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补助的条件
1.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努力,生活简朴;
3.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4.下列情况原则上不予补助:
(1)学习不努力,一学期二门以上(含二门)课程不及格;
(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
(3)生活上挥霍浪费;
(4)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
(5)受到违纪处分及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本校在籍注册的少数民族预科生中的困难学生,申请补助的条件及方式参照本科生开展。
二、补助的类别、标准及审批时间
1.本科学生各类补助的对象、名称、标准及审批和发放时间见下表:
补助对象 | 名称 | 标准(元/人) | 审批时间 | 发放时间 |
一年级 | 困难补助 | 500/3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应急补助 | 500 | 每年9月、11月 | 每年9月、11月 | |
保险补助 | 实际支付金额 | 每年11月 | 每年11月 | |
冬令补助 | 3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
伙食补助 | 10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
二、三年级 | 生活困难补助 | 500/3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四年级 | 毕业生补助 | 1000/800 | 每年11月 | 次年4月 |
一至四年级 | 路费补助 | 500/400/300/200/1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一至四年级 | 一次性意外补助 | 2000/1000 | 随时 | 随时 |
2.少数民族预科生各类补助的对象、名称、标准及审批和发放时间见下表:
补助对象 | 名称 | 标准(元/人) | 审批时间 | 发放时间 |
预科一年级 | 保险补助 | 实际支付金额 | 每年11月 | 每年11月 |
预科一、 二年级 | 困难补助 | 500/3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应急补助 | 500 | 每年9月、11月 | 每年9月、11月 | |
冬令补助 | 3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
伙食补助 | 10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
路费补助 | 500/400/300/200/100 | 每年10月~11月 | 每年11月~12月 | |
一次性意外补助 | 2000/1000 | 随时 | 随时 |
3.部分补助说明
(1)应急补助
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少数民族预科新生获此补助,每年9月份、11月分两批次审核并发放至学生校园卡;
(2)保险补助
入学时,在学校组织下,自愿购买学制内大学生补充商业医疗保险的困难本科新生、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投保成功后获得一次性全额补助。预科生为一次性购买1年制或2年制补充商业保险,本科生为一次性购买4年补充商业医疗保险;
(3)路费补助
用于每年春节回家的非上海生源困难学生,补助标准参照往返普快硬座学生票票价(无普快列车的按价格)确定;
(4)一次性意外补助
用于遭受意外情况的困难学生,如家乡遭受特大自然灾害、本人或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加重经济困难程度的,因受助项目资金不足导致学业难以顺利完成的也可酌情给予,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获得一次。
三、其他说明
1.各类补助在需要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初审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批通过后发放;
2.学生得到的各类困难补助资金应首先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对于弄虚作假通过认定并获得补助的学生,将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细则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细则》(上外学〔2017〕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