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上海外国语大学三校属企业处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响应。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三校属企业处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XCXJ-2101
采购内容简介:
项目 | 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控制价 | 服务要求 | 数量 |
三校属企业处置法律咨询服务采购 | 包件1:上外印务中心及迎宾馆体制改革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 20万元 | 详见项目响应要求 | 1家 |
包件2:上海外语音像出版社广州经营部体制改革专项法律咨询服务 | 5万元 | 1家 |
其他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单位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注册律师须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3、供应商单位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近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报名条件:
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将以下证明文件以扫描件方式发送至上外国有资产管理处校产科项目联系邮箱:loray_lv@163.com报名,报名邮件标题须以《报名单位全称+上外XXX项目包件X报名》格式拟制。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须写明“仅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4.供应商单位的执业许可证;
5.供应商本项目拟派遣的注册律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
注意:
(1)报名单位须确保本单位符合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有效,联系邮箱、联系方式稳定可靠。
(2)校产科将对网上报名文件进行初审,通过审查的单位方为成功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校产科将在报名截止日次日发送报名成功通知或报名失败通知,报名成功单位将随即获得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电子版)。
(3)所有报名成功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日截止前,将项目报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寄递至校方规定地址。
四、询价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3日(周三)下午16时前(以邮件抵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周一)下午16时前;
3.报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外虹口校区行政楼204室 校产科陆老师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国资处校产科 陆老师
联系方式:021-35372507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