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1-0479发布时间:2021-02-23浏览次数:139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上海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扩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辐射效应,总结2014年至2020年上海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工作成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行使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职责,负责评奖组织领导。

二、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科规划办)承担评奖办公室的职责,受理各单位推荐上报的成果,负责处理评奖工作日常事务和异议投诉等。

三、各高等学校、区教育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应确定具体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或区域参评成果的申报组织、资格审查、推荐报送等工作。

四、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采取限额申报,我校限报3,申报人数若超过限额将进行校内评审。原则上,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纳入申报范围,处级干部作为第一作者的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0%成果奖评审按照申报成果等级分类开展,申报人必须选择申报成果等级,提交申报材料后一律不得变更。

电子版《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以及《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请于35日(周五)15:00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其它电子版和纸字版全套材料后续待校内评审并公示后,在网上数据平台(https://www.shjykysb.cn/)填写并下载后于3月15日当天交至科研处。如有变化另行通知3位通过校内评审的申报者。网上数据平台开放时间为310-315日,所有纸质材料以从数据平台上下载的有水印的材料为准。

通过校内评审后最终提交的材料包括: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见附件1),一式六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1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仅需电子版,见附件2)。

 

联系人:江亦舟

地址:虹口校区6号楼415

电话:35373335

 

附件:

附件1: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2014-2020年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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