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整体部署,系统推进教师、学生和学术评价体系改革,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完善研究生创新的激励机制,发挥标杆示范作用,现拟对《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外研〔2018〕3号)进行修改。
为确保修改稿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了面向师生的调研会,在认真听取师生建议、调研兄弟院校做法并考虑我校实际情况后,现将拟修改稿面向全校征求意见。
请各院系收集相关意见或建议统一发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籍办公室邮箱(sisuxwb@163.com )。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8日。
欢迎各院系教师、研究生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修改稿)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