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1-0532发布时间:2021-10-15浏览次数:75设置

经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决定,今年10月起组织开展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准备、积极参与评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范围:20191月至202012月期间完成并符合评奖有关规定的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等的优秀决策咨询研究成果。

二、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简称研究成果奖)奖项设置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单项奖。实行分类申请:研究成果奖(除单项奖外)申请对象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的单位和个人,且成果第一完成人为非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单项奖为内部调研奖,申请对象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成果第一完成人为上海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三、上海市党政机关现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不可以成果第一完成人身份申请奖项。

四、单位或个人申请奖项,同一第一完成人的成果,申请数量限2项。

五、实行网上申请。申请人先进行网上申请,预审通过后,由所在单位进行网上签章。(评奖系统网址:pj.fzzx.sh.gov.cn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日期:20211015日至114日;单位网上签章截止日期:20211110日。

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本届评奖活动依据《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沪府办规〔202018号)、《关于〈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的实施细则》(沪决咨奖委〔20211号)、本通知和《关于第十三届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的实施办法》等进行,请申请人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www.fzzx.sh.gov.cn)或评奖系统仔细查阅以上文件后再予申请。

七、咨询受理部门: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医学院路693楼;邮编:20003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 -11:3013:30 -17:00;联系电话:021-64180263

    我校科研处联系人:冯瑜,办公电话:35373120。

 

             

科研处

                                        20211015

 

附件: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pdf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励规定实施细则.pdf

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评奖活动实施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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