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1-0533发布时间:2021-10-15浏览次数:244设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中共上海市委领导下开展的本市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奖项。市委宣传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上海市第十五届(2018—2019)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本市学术单位在编及退休的作者在规定时间内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专著、编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论文等。各奖项类别的具体范围和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奖项名额为150项,设学术贡献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3个奖项类别。其中,学术贡献奖设3—4项,不分奖励等次;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30项左右;其余奖项为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授予特等奖。

三、奖金额度

各奖项奖金额度为:学术贡献奖,20万元/项;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学科学术优秀成果奖,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项、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项,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项、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项,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项、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项。

四、组织申报和时间安排

本市各主要高校、社科研究单位为评奖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系统)个人的申报组织和资格审核,并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的委托做好初审工作。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期为20211015日至20211115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网址为 http://pj.sssa.org.cn)完成申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项且须分布在不同奖项类别内。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各奖项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请见附件。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9项。请申报者通过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网上填报后,于11161700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学校科研处:(1)《申报表》2份;(2)《评审表》2份;(3)成果原件2份及相关辅助材料(获奖、转载引用等反响材料)2份。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科研处联系人:冯瑜,办公电话:35373120,邮箱:keyanchu@shisu.edu.cn


 附件:上海市哲社奖评选通知及实施方案.pdf

 

科研处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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