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2-0582发布时间:2022-07-13浏览次数:430设置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筹备工作,现向各单位征集相关指南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基本宗旨面向国家需求,凝练科学问题,立足协同创新,促进多方合作,本次指南编制的原则如下。

注重需求导向。指南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根据区域、企业、行业发展需求及瓶颈问题,梳理凝练其中的核心与关键科学问题。

发挥上海优势。依托上海基础前沿优势资源,加快形成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创性成果,加速形成科学发现新高地。

坚持开放合作。指南发布面向全国、公平竞争,鼓励合作申请,提高开放程度,促进跨区域、跨学科的协同创新。

二、重点领域

重点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十四五规划布局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脑科学与类脑智能、量子科技、变革性材料、生命调控等战略领域和重大方向。根据基金委要求,指南建议按照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个领域进行归类。

三、填报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围绕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以及基础前沿领域的发展方向,结合本市优势,提出指南建议。有关要求如下:

(一)指南建议应符合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平均资助强度3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的要求,并按附件的相关说明填写。

(二)建议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建议内容应当体现基础研究特点,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

(四)建议内容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

(五)建议内容不得与各有关科技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上海已发布指南或已资助项目的内容重复。

(六)建议内容应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涉密或敏感信息。

四、报送方式和要求

我校本次可报送指南建议1项。请于202272116:00,将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hisu.edu.cn。科研处将在7月22日进行校内评审,并于7月25日或26日公示评审结果。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docx

 

            科研处

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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