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 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与录取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2. 公布的招生计划中不包含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的计划数。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另行公布。
3. 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专业(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可同时填报,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计划等报考条件的考生还可分别填报相应专业。
4. 为确保考生利益,降低退档风险,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凡是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只要考生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我校实行“进档即取”的政策。
5.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应严格对照我校在该省(市)公布的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