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征询《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制订意见的反馈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258设置

各单位:

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于2022531日在校信息公开网站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以来,经过了7天公示期,共收集到6条建议。

建议一:第七条“具体按照学校和院系绩效评定相关规定执行”,这里所谓的学校绩效评定相关规定指的是什么?据我所知,人事处只是有一个按研究生人头拨付的标准,扣减标准和规定是什么不是很清楚。

建议二:第八条规定如果出现问题论文要暂停学位授权点的招生资格直至撤消学位授权点,这里的“授权点”是一级学科授权点还是二级学科授权点?最好能明确。

建议三:第十条的规定是否有上位法依据?如果没有,是否需要这样规定还望慎重。(我随机打开了几份附件中其他高校的相关规定,似乎大部分是没有这一条规定的)

建议四:对比第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十二条第二款,硕博出现同样的问题,硕士的惩罚明显重于博士,惩罚轻重不同,为何?依据是什么?是硕士出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明显高于博士?

建议五:第十一条减持规模,不宜用具体数字,因为每个专业方向的名额总数不一样。为了科学合理,建议改为比例数,如每出现 1 篇,调减 10%(举例数字)的博士生招生名额另外,每出现一篇,调减持续3年也显过多,是否可以和对待导师一样,每出现一篇,调减持续1年,出现2篇,减持持续2年,以此类推。

建议六:问题论文作者是否也要相应处罚?导师及答委固当担责,但作者一样承担责任,尊实事实则理当取消相应学位;实际操作中是否可能毕业时暂缓颁发学位原件一年,即等抽检完成之后再颁发原件,期间比如由学校提供电子学位证查询服务,或出具专项说明文件临时代行学位证一年,证明效力等同学位证原件。

研究生院已着手进一步分析研判上述建议的可行性,确保此次修改科学、合理。


特此告知。

研究生院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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