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工作部(处)主要职责

索取号:G0060103002-2023-0055发布时间:2023-10-12浏览次数:50设置

单位综述

保卫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维护学校政治稳定、校园安全的职能部门。秉承“格高志远、学贯中外”的校训精神,以“服务学校发展,维护校园稳定,为学校早日建成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保驾护航”为目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主要承担校园内的政治稳定、学生安全、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消防管理、校园交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国家安全教育、安保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主体任务

一、政治保卫工作

1.负责政治、治安情况信息的搜集、调研和汇报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要求;

2.负责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宗教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3.负责防范和处置邪教、非法宗教渗透,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4.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预防和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和突发事件;

5.负责做好学校有关重点人员的管理工作。

二、治安管理工作

1. 负责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建设,履行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2.负责指导各单位排查并整治治安隐患,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3.负责防盗、防诈骗等治安防范宣传工作;

4.负责校内务工、经商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工作;

5.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与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6.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负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内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配合相关单位协调处理各类纠纷;

8. 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三、交通管理工作

1.负责学校交通设施的新建工作;

2.负责校园交通秩序的疏导和维护工作;

3.负责校内交通设施和交通标识的维护工作;

4.负责校园机动车进出门和停放管理工作;

5.负责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做好校园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四、消防管理工作

1.负责健全和完善消防工作组织体系和制度建设,督促校内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工作;

2.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单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3.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工作;

4.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5.负责消防档案建设,加强消防维保队伍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微型消防站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和维护保养工作;

8.负责协助消防部门检查消防安全、查处火灾事故工作。

五、保安队伍管理工作

1.负责门卫管理工作;

2.负责治安巡逻和检查工作;

3.负责检查、督促保安人员落实保卫工作部(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安保公司做好校园保安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宣传教育工作

1.负责《大学生安全防范》课程教育工作;

2.负责开展大学生安全知识标准化考试工作;

3.负责组建大学生平安志愿者队伍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上海市大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工作;

5.负责开展国家安全、治安、交通、消防、反恐等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演练活动。

七、技防建设工作

1.负责制订技防中长期规划工作;

2.负责各项技防项目的建设工作;

3.负责技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技防设施的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监控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工作

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工作;

2.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大检查和重点专项督查工作;

3.负责督查督办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工作;

5.负责协助消防、安监局等上级部门开展和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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