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3-0681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13设置

关于启动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促进学校国别区域全球知识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外国语大学建设,积极推进“跨、通、融”战略的实施,深入开展有组织、有主题的科学研究,形成高层次科研项目的蓄水池,依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定位、目标及资助力度

(一)校级规划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地方和学校的需求进行研究,其研究内容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领域,契合学校的学术科研发展规划,促进学校优势学科的发展。2023年度的校级规划项目的申报选题原则上应围绕《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附件2)进一步细化,同时鼓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申报课题。

(二)校级规划项目应以孵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为主要目标。如以校级规划项目为基础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相应的校级规划项目可免于鉴定,直接结项。

(三)每项校级规划项目资助人民币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无学术不端行为。

2.须是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3.须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领域有一定积累。

4.须征得项目组所有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二)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

2.原则上不鼓励具有正高职称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研人员作为负责人申报规划类项目。

3.5年内,负责人已发表核心期刊(CSSCISSCISCI索引)论文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

(三)为避免重复申报、一题多报,各级各类纵向或横向基金项目已立项的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课题,不得作校级项目申报。同一选题同时获得学校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者,原则上不获批校级项目。


三、申报方式与截止时间

(一)申请人须填写《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A表(附件3)和B表(附件4),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无需签字盖章。

操作说明:

1、登录“我的上外”信息平台,进入上外信息门户首页;在左下方的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科研系统”。注意在校外需经VPN方能登录

2、登入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即可看到本次申报入口,点击“申报”即可开始填写申报信息。请将申报书A表和B表打包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zip格式),在申请书附件中上传。

(二)申请人须打印填写完成的申报书A表和B表(A表一式2份,B表一式5份)。其中,A表须申请人签字,且“所在部门意见”一栏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1030日(周一)17,线下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111日(周三)17。逾期科研处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

陈晓雨,67708036/15221689602

松江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



科研处

20231016


附件1:《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231号)

附件2: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

附件3:《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A

附件4:《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B

附件2 2023年度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规划项目重点选题方向.pdf

附件3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 A表.docx

附件4 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规划项目申报书 B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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