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3-0701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0设置

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杜绝课题无故长期拖延,切实提高课题完成率和结项率,社科规划办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逾期课题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19年立项尚未完成的市社科规划一般、青年课题。   

二、工作要求      

1.列入清理范围的课题务必于2024620日前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线上提交结项申请。逾期仍不能完成的,不再接受结项申请,相关课题将按撤项处理。   

2.在清理期限前提交结项的课题,哲社办将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评审,成果质量达到结项要求的,将予以结项;成果质量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终止课题研究。      

3.列入清理范围内的课题,后续经费一律不再拨付,被撤项或终止研究的课题研究经费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三、免于鉴定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课题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阶段性成果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以上的; 

2.课题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3.市社科规划课题与同时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内容基本一致,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已结项的。      

申请免于鉴定的课题,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在规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

注意:社科规划办日前已启用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系统(中后期)目前仍在研的各类市社科规划课题需由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结项申请,提交科研处审核,具体操作详见附件说明。

  系 人:兰丽宁     

电子邮箱:keyanchu@shisu.edu.cn

    话:67708079                             

附件:课题中后期管理帮助文档(一般用户)

 

 

科研处

20231229

课题中后期管理帮助文档(一般用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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