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逾期未结项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G0060401002-2024-0703发布时间:2024-01-08浏览次数:0设置

关于清理逾期未结项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项目完成率和结项率,现启动2017年度、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清理工作。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于2024219日(周一)前通过OA系统提交结项申请


一、清理范围

2017年度、2018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项的校级项目,包括校级重大项目、校级规划项目、校级青年项目以及其他校级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231号),已立项的在研校级项目结项要求仍按照《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重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181号)、《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一般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上外科〔20182号)和《上海外国语大学青年教师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2011)等规定执行。逾期未按时提交结项手续的,将自动视为项目终止

相关管理办法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

http://www.ora.shisu.edu.cn/9a/c1/c3140a39617/page.htm


三、结项流程


(一)终结报告书下载地址

http://www.ora.shisu.edu.cn/3151/list.htm

(二)OA参考模板

OA标题:姓名+校级XX(重大/规划/青年/专项)项目结项申请

OA正文:

科研处:

现提交由XX(项目负责人姓名)主持的上海外国语大学校级XX(重大/规划/青年/专项)项目的结项申请。

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财务账号……。

依托该项目支持,本人发表……,出版……。(如有成果请填写)

以本项目为基础,本人获得XX年度XX项目立项: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号……。(如有高层次科研项目请填写)

特以此申请结项,请批示。

          申请人姓名

年  月  日


(三)在附件中上传《终结报告书》(无需签字盖章)和相关成果电子版。符合免于鉴定结项条件的,无需提交成果电子版。


四、联系人

陈晓雨,67708036/15221689602

松江校区行政楼215办公室




上海外国语大学

科研处

20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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