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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询价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4-08-20浏览次数:0设置

 现就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向社会进行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内容:根据2022年7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既有建筑的政府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以及工业厂房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以上”。次年3月6日虹口区人民政府印发《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同样要求既有政府机关和学校建筑2025年光伏覆盖率50%以上,2030年应装尽装。因此,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以及上海市以及虹口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上海外国语大学拟在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的校区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拟利用1#号楼以及1#号楼附属会议中心、5#号楼、6#号楼、逸夫图书馆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前投标人负责修缮屋顶至满足建设光伏发电系统之用途。光伏发电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根据不同楼宇的位置以及配电情况,就近接入400V配电系统,光伏发电量采取固定折扣形式进行结算。


二、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周三)16:30截止。

 

比选文件应包含: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报价。

 

注:比选响应文件需装订密封,响应文件中需包含报名文件、报价(含税)等内容。

 

四、现场踏勘:

 

不再组织现场踏勘。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楼403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资处 郑老师 021-67708038


初审 / 杨帆 编校 / 责任编辑 / 钱俊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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