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比选公告

索取号:发布时间:2024-08-23浏览次数:0设置


现拟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光伏发电并网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比选,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简要内容:

1.建设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2.地点: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1#号楼以及1#号楼附属会议中心、5#号楼、6#号楼、逸夫图书馆

3.比选内容:在1#号楼以及1#号楼附属会议中心、5#号楼、6#号楼、逸夫图书馆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屋顶形式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初步拟建装机总量约300kWp左右。

该项目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引入第三方节能服务公司建设投资,节能服务公司负责项目的立项、补贴资金申请、设备采购、设计、施工、在合同期内项目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如为施工单位,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如为投资单位,须提交中标后负责施工的单位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

请有兴趣的供应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前至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影印件发送至邮箱:2338194558@qq.com进行项目报名。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盖章影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影印件;

3.联合体参与声明(如联合体参与比选需要提供);

4.供应商或供应商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现场踏勘:

供应商自行踏勘。


五、比选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24年8月30日(周五)16:30,

2.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行政楼403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资处 郑老师 021-67708038


初审 / 杨帆 编校 / 责任编辑 / 钱俊妮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