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制订意见的通知
研通〔2025〕17号
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工作,提升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研究生院在前期征询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意见、调研其他高校的基础上,制订了《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现面向全校师生公开征求意见,以确保条例更加科学合理。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各单位汇总并于10月11日16:00前通过邮件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国际化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
接收邮箱:yanbupeiyangban@vip.126.com
邮件主题:“单位名称+专博条例修改意见”
欢迎广大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
《上海外国语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0日

